• 大巴经过社会煮意改造后,全身都是G点,而且还不告诉人是哪个词戳到G点了,总是默默地把日志设为不可见,并且都判无期,自我改造了都不让发。

    天可怜见啊,多少年了啊,查查我的案底,博客上我就从来从来没写过跟zhengzhi有关的,啥民煮自由的压根就没提过啊,时事咱根本就没议论过,时弊咱根本就没抨击过。想想我都够了,作为一个在时政杂志工作的民工以及从新闻学院出来的学生,从学校到单位全是苦大仇深忧国忧民愤世嫉俗的气氛,整天研究各种zhengzhi阴谋阳谋都要吐血了,瞅社会哪哪都是黑暗的,好不容易自己写个博客我还不赶紧珍爱生命远离新闻,写点抒情滥情的和谐小软文。。。我真地是冤枉的。。。。。。。。。

    听说网易那旮还行,我就去那里发展一下。。。。。

    新博地址,http://lixiang711vip.blog.163.com/

    同学们注意,是VIP哦,哈哈哈哈,贾渐渐同学利用职务之便给俺办了个地产证。

    不过,我确实是喜欢博客大巴简洁的版式的。但是,也只好搬了。

  • 赵玉山——赵元任 语言学之父也被解构了。。。

    西装而头发剃光的是什么学术机关的主任赵玉山。 这个机关里雇用许多大学毕业生在编辑精博的研究报告。 最有名的一种、《印刷术发明以来中国书刊中误字统计》,就是赵玉山定的题目。 据说这题目一辈子做不完,最足以培养学术探讨的耐久精神。 他常宣称:发现一个误字的价值并不亚于哥仑布的发现新大陆。哥仑布是否也认为发现新大陆并不亚于发现一个误字,听者无法问到本人,只好点头和赵玉山同意。 他平时沉默寡言,没有多少趣味。 但他曾为李太太牺牲一头头发,所以有资格做李家的惯客。 他和他的年轻太太,不很相得。 这位太太喜欢热闹,神经健全得好象没有感觉似的。 日常生活都要声音做背景,留声机和无线电,成天交替地开着。 这已经够使赵玉山头痛。 她看惯了电影,银幕上的男女每到爱情成就时接吻,海陆空中会飘来仙乐助兴。 所以她坚持卧室里有时必须开无线电,不管是耶稣诞夜,电台广播的大半是赞美诗,或是国庆日的晚上,广播的是《卿云歌》。 可怜她先生几乎因此害神经衰弱症。 他们初到北平时,李氏夫妇曾接风请吃午饭,赵太太一见李太太,心里就讨厌她风头太健,把一切男人呼来唤去。 吃完饭,大家都称赞今天菜好,归功于厨子的艺术和建侯的提调。 建侯说:诸位别先夸奖!今天有赵太太,她在大学家政系得过学位,是烹饪的权威,该请她指教批评。赵太太放不过这个扫李太太面子的好机会,记得家政学讲义里一条原则,就有恃无恐地说:菜的口味是好极了,只是颜色太单调些,清蒸的多,黄焖和红烧的少,不够红白调匀,在感受上起不了交响乐的那种效果。那时候是五月中旬,可是赵太太讲话后,全席的人都私下抽口冷气。 赵玉山知道他太太的话,无字不误,只没法来校勘订正。 (哈哈哈哈)李太太笑着打趣说:下次饭菜先送到美容院去化了装,涂脂擦粉,再请赵太太来品定。林才女的刀子嘴是闻名中外的。。。)陈侠君哈哈大笑道:干脆借我画画的颜色盆供在饭桌上得啦。赵太太讲错了话,又羞又气,在回家路上忽然想起李太太本人就是美容医院的产品,当时该说这句话来堵爱默的嘴:美容院还不够,该送到美容医院去。只恨自己见事太迟,吃了眼前亏。 从此她和李太太结下深仇,不许丈夫去,丈夫偏不听话,她就冤枉他看上爱默。 有一次夫妇俩又为这事吵嘴,那天玉山才理过发,她硬说他头光脸滑,要向李太太献媚去,使性子满嘴咬了口香橡皮糖吐在玉山头上。 结果玉山只好剃光头发,偏是深秋天气,没有借口,他就说头发长了要多消耗头皮上的血液,减少思想效率。 他没候到,把这个作为借口,就别希望再留长头发了。 李太太知道他夫人为自己跟他反目,请他吃饭和喝茶的次数愈多。 外面谣言纷纭,有的说他剃发是跟太太闹翻了,有的说他爱李太太灰了心,一句话,要出家做和尚。 陆伯麟曾说他该把剃下来的头发数一数,也许中国书刊里的误字恰是这个数目,省得再去统计。 他睁大了眼说:伯老,你别开玩笑!发现一个错字跟发现一个新大陆同样的重要……”笑死了。。。据说赵元任确实是个秃顶。。。)

    曹世昌 - 沈从文这段最经典了!“这位温文的书生爱在作品里给读者以野蛮的印象,仿佛自己兼有原人的真率和超人的凶猛。”

    举动斯文的曹世昌,讲话细声细气,柔软悦耳,隔壁听来,颇足使人误会心醉。 但是当了面听一个男人那样软绵绵地讲话,好多人不耐烦,恨不得把他象无线电收音机似的拨一下,放大他的声音。 这位温文的书生爱在作品里给读者以野蛮的印象,仿佛自己兼有原人的真率和超人的凶猛。 他过去的生活笼罩着神秘气氛。 假使他说的是老实话,那末他什么事都干过。 他在本乡落草做过土匪,后来又吃粮当兵,到上海做流氓小兄弟,也曾登台唱戏,在大饭店里充侍者,还有其他富于浪漫性的流浪经验,讲来都能使只在家庭和学校里生活的青年摇头伸大拇指说:真想不到!”“真没的说!他写自己干这些营生好象比真去干它们有利,所以不再改行了。 论理有那么多奇趣横生的回忆,他该写本自传,一股脑收进去。 可是他只东鳞西爪,写了些带自传性的小说;也许因为真写起自传来,三十多岁的生命里,安插不下他形形色色的经历,也许因为自传写成之后,一了百了,不便随时对往事作新补充。 他现在名满文坛,可是还忘不掉小时候没好好进过学校,老觉得那些正途出身的人瞧不起自己,随时随地提防人家损伤自己的尊严。 蜜里调油的声音掩盖着剑拔弩张的态度。 因为地位关系,他不得不和李家的有名客人往来,而他真喜欢结识的是青年学生,他的小朋友们。 这时大家讲的话,他接谈不来,忍着一肚子的忌妒、愤怒、鄙薄,细心观察这些绅士们的丑态,有机会向小朋友们淋漓尽致地刻划。 忽然他认清了冷落在一边的颐谷,象是个小朋友的材料。 (颐谷据说就是萧乾啦)

    傅聚卿 - 朱光潜

    今天的茶会少不了傅聚卿。 《麻衣相法》不可全信,但有时候相貌确能影响人的一生。 譬如有深酒窝、好牙齿的女郎,自然爱对人笑;出了快乐天使的名气,脾气也会无形中减少暴厉。 傅聚卿的眼睛,不知道由于先天还是后天的缘故,自小有斜睨的倾向。 他小学里的先生老觉得这孩子眼梢瞟着,表示鄙夷不屑,又象冷眼旁观,挑老师讲书的错儿。 傅聚卿的老子是本地乡绅,教师们不敢得罪他。 (笑死了。。。。。)他到十五六岁时,眼睛的效力与年俱进,给他一眼瞧见,你会立刻局促不安,提心吊胆,想适才是否做了傻事,还是瓜皮帽结子上给人挂了纸条子或西装裤子上纽扣没扣好。 他有位父执,是个名士,一天对他老子说:我每次碰见你家世兄,就想起何义门的评点,眼高于顶,其实只看到些细节,吹毛求疵。你们世兄的眼神儿颇有那种风味。傅聚卿也不知道何义门是什么人,听说是苏州人批书的,想来是金圣叹一流人物,从此相信凭自己的面貌可以做批评家。 在大学文科三年级时,指定参考书里有英国蒲伯(Pope)的诗。 他读到骂《冷眼旁观报》编者爱迪生的名句,说他擅长睨视(leer)和藐视(sneer),又读到那形容批眼TheCriticEye)的一节,激动得在图书馆阅览室里就象热锅上的蚂蚁。 从此他一言一动,都和眼睛的风度调和配合,写文章的语气,也好象字里行间包含着藐视。 他知道全世界以英国人最为眼高于顶,而爱迪生母校牛津大学的学生眼睛更高于高帽子顶,可以傲视帝皇。 他在英国住过几年,对人生一发傲睨,议论愈高不可攀;甚至你感到他的卓见高论不应当平摊桌上、低头阅读,该设法粘它在屋顶天花板上,象在罗马雪斯丁教堂里赏鉴米盖郎琪罗的名画一样,抬头仰面不怕脖子酸痛地瞻望。 他在英国学会板着脸,爱理不理的表情,所以在公共集会上,在他边上坐的要是男人,陌生人会猜想是他兄弟,要是女人呢,准以为是他太太,否则他不会那样不瞅不睬的。 他也抽烟斗,据他说是受过牛津或剑桥教育的特色。 袁友春虽冷笑过:别听他摆架子吹牛,算他到过英国!谁爱抽烟斗就抽!可是心上总憎嫌傅聚卿,好象自己只能算私吸洋烟,而聚卿用得安南鸦片铺的招牌上响当当的字眼:公烟。 

  • 袁友春 - 林语堂 “他认为中国旧文明的代表,就是小玩意、小聪明、帮闲凑趣的清客”

    斜靠在沙发上,翘着脚抽烟斗的是袁友春。 他自小给外国传教士带了出洋。 跟着这些迂腐的洋人,传染上洋气里最土气的教会和青年会气。 承他情瞧得起祖国文化,回国以后,就向那方面花工夫。 他认为中国旧文明的代表,就是小玩意、小聪明、帮闲凑趣的清客,所以他的宗旨仿佛义和拳的扶清灭洋,高搁起洋教的大道理,而提倡陈眉公,王百谷等的清客作风。 读他的东西,总有一种吃代用品的感觉,好比涂面包的植物油,冲汤的味精。 更象在外国所开中国饭馆里的杂碎,只有没吃过地道中国菜的人,会上当认为是中华风味。 他哄了本国的外行人,也哄了外国人——那不过是外行人穿上西装。 他最近发表了许多讲中国民族心理的文章,把人类公共的本能都认为中国人的特质。(!!!) 他的烟斗是有名的,文章里时常提起它,说自己的灵感全靠抽烟,好比李太白的诗篇都从酒里来。 有人说他抽的怕不是板烟,而是鸦片,所以看到他的文章,就象鸦片瘾来,直打呵欠,又象服了麻醉剂似的,只想瞌睡。 又说,他的作品不该在书店里卖,应当在药房里作为安眠药品发售,比罗明那儿Luminal),渥太儿Ortal)都起作用而没有副作用。 这些话都是忌妒他的人说的,当然作不得准。 

    陆伯麟 - 周作人 “除掉向日葵以外,天下怕没有象陆伯麟那样亲日的人或东西。”哈哈哈哈

    这许多背后讲他刻薄话的人里,有和他互相吹捧的朋友陆伯麟,就是那个留一小撮日本胡子的老头儿。 他虽没讲起抽板烟,但他的脸色只有假定他抽烟来解释。 他两眼下的黑圈不但颜色象烟熏出来的,并且线形也象缭绕弯曲、引人思绪的烟篆。 至于他鼻尖上黯淡的红色,只譬如虾蟹烘到热气的结果。 除掉向日葵以外,天下怕没有象陆伯麟那样亲日的人或东西。 一向中国人对日本文明的态度是不得已而求其次,因为西洋太远,只能把日本偷工减料的文明来将就。 陆伯麟深知这种态度妨碍着自己的前程,悟出一条妙法。 中国人买了日本货来代替西洋货,心上还鄙夷不屑,而西洋人常买了日本古玩当中国珍品,在伦敦和巴黎旧货店里就陈列着日本丝织的女人睡衣,上面绣条蟠龙,标明慈禧太后御用。 只有宣传西洋人的这种观点,才会博得西洋留学生对自己另眼相看。 中国人抱了偏见,瞧不起模仿西洋的近代日本,他就提倡模仿中国的古代日本。 日本文明学西洋象了,人家说它欠缺创造力;学中国没有象,他偏说这别有风味,自成风格,值得中国人学习,好比说酸酒兼有酽醋之妙一样。 更进一步,他竟把醋作为标准酒。 中国文物不带盆景、俳句、茶道的气息的,都给他骂得一文不值。 他主张作人作文都该有风趣。 可惜他写的又象中文又象日文的大东亚文,达不出他的风趣来,因此有名地耐人寻味。 袁友春在背后曾说,读他的东西,只觉得他千方百计要有风趣,可是风趣出不来,好比割去了尾巴的狗,把尾巴骨乱转乱动,办不到摇尾巴讨好。 他就是为淘气取名〔黑旦〕己的人。 

    郑须溪 - 周培源,啊我最崇拜的英俊老校长啊

    科学家郑须溪又瘦又小,可是他内心肥胖,并不枯燥。 他曾在德国专攻天文学。 也许受了德国文化的影响,他立志要做个全人,抱有知识上的帝国主义,把人生各方面的学问都霸占着算自己的领土。 他自信富于诗意,具有浪漫的想象和情感,能把人生的丰富跟科学的精确调剂融会。 所以他谈起天上的星来,语气宛如谈的是好莱坞里的星。 有一位中年不嫁的女科学家听他演讲电磁现象,在满场欢笑声中,羞得面红耳赤,因为他把阴阳极间的吸引说得俨然是科学方法核准的两性恋爱。 他对政治、社会等问题,也常发表言论,极得青年人的爱戴。 最近他可不大得劲。 为了学生爱国运动闹罢课的事,他写一篇文章,说自己到德国学天文的动机也是雪国耻:因为庚子之役,德国人把中国的天文仪器搬去了,所以他想把德国人的天文学理灌输到中国来,这是精神战胜物质的榜样。 这桩故事在平时准会大家传诵,增加他的名声。 不幸得很,自从国际联盟决议予中国以道义上的援助,相类的名词象精神上的胜利,也引起青年人的反感。 郑须溪因此颇受攻击。 

    有题目。 

  • 2010-01-20

    又要搬了

    博客大巴,你死里逃生心有余悸我能理解,可为什么锁了我一半的日志呢,连纯粹风花雪月的文都锁了,大不了,你把我的“关键词”变成XXXX,这么锁下去,除了吃喝拉撒流水帐,我还能发什么呢。

    本来搬过来时,是很喜欢这里的。看来,又得搬了。

  • 钱钟书:《猫》

    真隐士自风流,古往今来,配的起这句话的人,除钱钟书,暂时还想不到第二个。

    惟冷静、出尘到如此地步的人,才对人性有如此入木三分的剖析,如此精练传神的描摹。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嬉笑怒骂皆文章”,是“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刻薄与深刻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文坛封家封圣的不少,唯独钱钟书,可封神。

    附钱钟书的《猫》段落摘录,min国名流众生相,为阅读方便,楷体为本人加注。

    世无完人,文中人物其实多为我所敬仰,即使读完这篇“小说”,也不会把他们打入另册。只是因为钱钟书一支神笔,我们才能看到圣贤书中那些“二维”圣人可笑可爱的一面,除了钱钟书,没人有胆量写这些,有胆量的,也没有这么精妙的文笔,更没有这么淡定的心态,搞不好就写成了文人相轻,斯文扫地(譬如鲁迅讽时人,就让人不太看的下去。。。),或是醋海风波(参见冰心《太太的客厅》),而绝非钱氏这番冷眼观众生。


    《猫》

    钱钟书

    (李太太确凿是林徽因,李先生,即建侯,就是可怜的梁思成喽,“一个爱慕李太太的诗人”大家都知道是谁了。。。。。。至于颐谷,坊间谣传是萧乾,尚待考证)

       淘气就是那闹事的猫。 它在东皇城根穷人家里,原叫做'小黑'。 李太太嫌'小黑'的称谓太俗,又笑说:那跟门房'老白'不成了一对儿么?老白听了要生气的。 猫送到城南长街李家那天,李太太正在请朋友们茶会,来客都想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 一个爱慕李太太的诗人:在西洋文艺复兴的时候,标准美人都要生得黑,我们读莎士比亚和法国七星派诗人的十四行诗,就知道使他们颠倒的都是些黑美人。我个人也觉得黑比白来得神秘,富于含蓄和诱惑。一向中国人喜欢女人皮肤白,那是幼稚的审美观念,好比小孩只爱吃奶,没资格喝咖啡。这只猫又黑又美,不妨借莎士比亚诗里的现成名字,叫它'darkl ady',再雅致没有了。有两个客人听了彼此做个鬼脸,因为这诗人说话明明双关着女主人。 李太太自然极高兴,只嫌“darklady”名字太长。 她受过美国式的教育,养成一种逢人叫小名以表亲昵的习气,就是见了莎士比亚的面,她也会叫他bill,何况猫呢? 所以她采用诗人的提议,同时来个简称,叫“Darkie大家一致叫:妙!,这猫听许多人学自己的叫声,莫名其妙,也和着叫:妙!妙!” miao wmiaow!)

    ……

      

    (这段说“李太太的父亲”林长民)

    李氏夫妇的父亲都是前清遗老,李太太的父亲有名,李先生的父亲有钱。 李太太的父亲在辛亥革命前个把月放了什么省的藩台,满心想弄几个钱来弥补历年的亏空。 武昌起义好像专跟他捣乱似的,他把min国恨得咬牙切齿。 幸而他有个门生,失节作了min国的大官,每月送笔孝敬给他。 他住在上海租界里,抱过去的思想,享受现代的生活,预用着未来的钱--赊了账等月费汇来了再还。 他渐渐悟出寓公自有生财之道。 今天暴发户替儿子办喜事要证婚,明天洋行买办死了母亲要点主,都用得着前清的遗老,谢仪往往可抵月费的数目。 妙在买办的母亲死不尽,暴发户的儿子全养得大。 他文理平常,写字也不出色,但是他发现只要盖几个自己的官衔图章,某年进士某省布政使,他的字和文章就有人出大价钱来求。 他才知道清朝亡得有代价,遗老值得一做,心平气和,也肯送女儿进洋学堂念书了。 


    (“李先生的父亲”梁启超,爱默还是林徽因)

    李先生的父亲和他是同乡,极早就讲洋务,做候补道时上过富国裕民的条陈,奉宪委到上海向洋人定购机器,清朝亡得太早,没领略到条陈的好处,他只富裕了自己。 他也曾做出洋游历的随员,回国以后,把考察所得,归纳为四句传家格言:吃中国菜,住西洋房子,娶日本老婆,人生无遗憾矣!他亲家的贯通过去、现在、未来,正配得上他的融会中国、东洋、西洋。 谁知道建侯那糊涂虫,把老子的家训记颠倒了。 第一,他娶了西洋化的老婆,比西洋老婆更难应付。 爱默在美国人办的时髦女学毕业,本来是毛得撩人、刺人的毛丫头,经过二毛子的训练,她不但不服从丈夫,并且丈夫一个人来侍候她还嫌不够。 第二,他夫妇俩都自信是文明人,不得不到北平来住中国式的旧房子,设备当然没有上海来得洋化。 第三,他吃日本菜得了胃病。 


    (又是可怜的思成先生)

    结婚十年来,李先生心广体胖,太太称他好丈夫,太太的朋友说他够朋友。 上个月里,他无意中受了刺激。 在一个大宴会上,一位冒失的年轻剧作家和他夫妇俩同席。 这位尚未出头的剧作家知道同席有李太太,透明地露出满腔荣幸。 他又要恭维李太太,又要卖弄才情,一张嘴简直分不出空来吃菜。 上第三道菜时,他蒙李太太惠许上门拜访,愿偿心定,可以把一部份注意力转移到吃饭上去。 心难二用,他已经够忙了;实在顾不到建侯,没和他敷衍。 建侯心上十分不快,回家后嘀咕说这年轻人不通世故。 那小子真说到就做,第二天带了一包稿子赶上门来,指名要见李太太。 建侯忽然发了傻孩子劲,躲在客堂外面偷听。 只听他寒暄以后,看见沙发上睡的淘气,便失声惊叹,赞美这猫儿真可爱!真幸福!把稿子请教以后,他打听常来的几个客人,说有机会都想一见。 李太太泛泛说过些时候请他喝茶,大家认识认识。 他还不走,又转到淘气身上,说他自己也最爱猫,猫是理智、情感、勇敢三德全备的动物:它扑灭老鼠,象除暴安良的侠客;它静坐念佛,象沉思悟道的哲学家;它叫春求偶,又象抒情歌唱的诗人;他还说什么暹罗猫和波斯猫最好,可是淘气超过它们。 总而言之,他恭维了李太太,赞美淘气,就没有一句话问到李先生。 这事唤起建侯的反省,闷闷不乐了两天,对于个人生活下了改造的决心。 从今以后,他不愿借太太的光,要自己有个领域,或做官,或著作。 经过几番盘算,他想先动手著作,一来表示自己并非假充斯文,再则著作也可导致做官。 他定了这个计划,最初不敢告诉太太,怕她泼冷水。 一天他忍不住说了,李太太出乎意料地赞成,说:你要有表现,这也是时候了。我一向太自私,没顾到耽误了你的事业!你以后专心著作,不用陪着我外面跑。


    (马用中——罗隆基)

    高个子大声说话的是马用中,有名的政论家,每天在《正论报》上发表社评。 国际或国内起什么政治变动,他事后总能证明这恰在他意料之中,或者他曾暗示地预言过。 名气大了,他的口气也大了。 尤其在私人谈话时,你觉得他不是政论家,简直是政zhi家,不但能谈国内外的政情,并且讲来活象他就是举足轻重的个中人,仿佛天文台上的气象预测者说,刮风或下雨自己都作得主一样。 他曾在文章里公开告诉读者一桩生活习惯:每天晚上他在上床睡觉以前,总把日历当天的一张撕掉,不象一般人,一夜醒来看见的还是没有撕去昨日之日” 。 从这个小节,你能推想他自以为是什么样的人。 这几天来中R关系紧张,他不愁社论没题目。


  • 看到一则签名档 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 quoted from the first Chinese email sent in 1987 想起一首主旋律: 都说长城内外百花香 你知道长城有多长?! 它扶起万里山河,一轮轮的“红太阳” 它就横在老百姓的,心坎上 太阳照啊长城长, 长城啊雄风万古扬。 你要问长城在那里, 就看那一身身绿坝装。 越过高山,越过平原,跨过奔腾的黄河长江

    英雄的人民

    何时跨过那座,伟大的墙。


  • 本刊记者 李响 ■ 文 《 大地 》(2009年第22期)

        2009年10月26日夜,“中国现代口述史第一人”唐德刚在睡梦中离世,以至为宁静安详的方式告别了人间,享年89岁。夫人吴昭文表示不愿惊动大家,花圈挽联一律婉谢,在一场简单的诵经仪式之后,遵唐德刚生前愿望,骨灰撒入太平洋。

        唐德刚有句自谦之语已成名言:活在别人的历史中,意指他一生为胡适、顾维钧、李宗仁、张学良做口述史,为袁世凯、梅兰芳写传记等等。而那些风流人物,及其身后波澜壮阔的历史,何尝不活在他的笔下?唐德刚以严肃专业的学术态度,“明珠走盘”的“唐派文风”(历史学家周策纵语),著成《胡适口述自传》《李宗仁回忆录》《晚清七十年》《袁氏当国》等传世之作,他自己也因此永远活在了历史之中。 

        开创口述史 

        1939年,19岁的唐德刚考入当时的中央大学历史系,4年后毕业,在重庆山区当过中学历史教员,又在安徽学院担任过西洋通史的讲师。1948年,他自费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其时,现代口述史研究的胚芽正在此破土,哥大教授芮文斯于二战之后建立了专门的研究室。

        20世纪50年代初期,大批国民党政要陆续迁居美国,沉重的使命感,负上年轻的历史学者心头,他要抢救“活着的民国史”。

        “作为一个海外的华裔史学工作者,眼底手头所见,是一些琳琅满目的中华无价之宝,眼睁睁地看着逐渐流失如果这些有价值的活资料,在我们这代人手中不能完好保存下来,那就是我们这代史学家的失职。” 

        尚在求学的唐德刚,在哥大东亚研究所参与发起成立“中国口述历史协会”,动员美国的社会力量参与此项事业。恰巧此时,他与落魄穷困的胡适相逢在哥大,这对一老一少的安徽同乡,结成惺惺相惜的忘年交,胡适遂成为唐德刚第一位访问对象。二人从1957年冬开始合作,经过16次访问,终成《胡适口述自传》。这本书后为海内外公认的研究胡适入门书,有“先看德刚,后看胡适”的美誉。

        “唐德刚不仅是中国口述历史的开创者之一,也是口述历史这种史学研究形式最早的开创者之一。”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杨天石说。

        何为“口述历史”?有人望文生义,以为就是一个人讲述,另一个人倾听或记录,近年来不少电视节目、报刊栏目也打起了口述史的旗号。在史学专业领域,口述历史是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形式,为后人提供独特的原始史料。作者不能是一个机械的录音机,他不仅要做详细的案头准备工作,提出细致犀利的问题,对当事人的讲述进行整理归纳,更要查阅大量文献作为印证和补充,这对治学功底和职业道德要求极高。

        以《胡适口述自传》为例,有学者戏言是“三分胡说,七分唐著”,即三分为胡适口述,七分则为唐德刚的文献考证和个人评论;为撰写《顾维钧回忆录》,唐德刚仔仔细细查遍了顾保存的37箱外交私档,40年的英文日记。

        胡适和顾维钧是受过严格训练的知识分子、大学问家,相比之下,给李宗仁这样文史不通的军人做口述史,刚更需要作者下苦功。“他讲不了英文,而且他有时信口乱讲,要是直接这样写出去要被别人笑死的。”唐德刚回忆说。

        《李宗仁回忆录》中文版全书56万字,历时七年完成,其中85%为唐德刚考证修订,仅15%是李宗仁口述。内容涉及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矛盾,唐德刚在序言中说这是“用功最深,费力最大,遭遇困难最多的一部有原始性的史书。”“我是咬紧牙关、不计后果地坚持下去了——坚持着用掉数十打铅笔,写下了一百多万个中国字!” 

        是非不能以成见虚构 

        唐德刚把口述历史研究的态度分为鼓手、枪手和杀手三种,他认为既不能做访问对象的鼓吹者,也不能做有闻必录的枪手,而应做杀手,在质询和求证中逼近真相。他反对将历史人物做“圣贤和禽兽”的绝对划分。

        唐德刚单独上过胡适1000小时的课,是“胡适最穷困、最失意、最灰溜溜的时代最孤独的一个小门生”,仅做胡适口述史期间,就在胡家吃了有记录可查的60多顿饭,都是胡适夫人江冬秀亲手烧制的安徽菜肴。在《胡适杂忆》一书中,唐德刚批评他的胡先生在美国排华法案闹的最凶的时候,还只顾作“唱个蝴蝶儿上天”之类的新诗,“这批少爷小姐们留美期间,对上层白种美国人,真是桃花潭水,一往情深!而对在此邦受苦受难的最下层黄皮肤的自己同胞,却未听过他们说过一句话,或写过一个字!也真是咄咄怪事!”

        唐德刚极为尊崇孙中山,甚至以十分感性地笔触称他“至圣大贤”,“一表人才,玉树临风,道籍仙班,真是大丈夫当如此也”。但写到孙中山无视宪法,发动二次革命,唐德刚质问“国父”:“中山联日倒袁,搞分裂活动又何尝合法呢?大家都无法无天,那就只好由枪杆来决定一切了……百姓无辜,罹此浩劫……”

        对于“窃国大盗”袁世凯,唐德刚评价其为历史转型期的悲剧人物,“他对共和政体的确是失去了信心,因此才要开倒车,搞独裁,做皇帝。这固然是他自己糊涂,但也是他身边一些颇负时誉的策士在全国充满民怨民愤的气氛之下,把他推下水的。这也是事实。”

        对于曹汝霖,陆宗舆,唐德刚肯定他们为驳斥日本“二十一条要求”所做的努力。此二人在“五四时曾为爱国学生追打之对象。我辈历史学家何厚于此等问题人物。然是者是之,非者非之,为存信史,是非不可以成见虚构之。” 

        专业的历史说书人 

        唐德刚逝世后,一位专栏作家写到:“可惜,这么专业的历史说书人,走了。”

        以严肃的态度写严肃的历史,却带着说书人的亲切气质,这是唐德刚与学院派历史学家的不同之处。读过他书的人都能感觉到,唐德刚写史如与读者面对面交谈,行文中常有“贤明读者”“朋友”“诸位”这样的称呼,警句、格言、反讽、隐喻、俏皮话,层出不穷。

        杨天石教授说“读唐先生的书有时候会笑出来”,这是“唐派文风”,别人“学不来,也学不会”,其背后是唐德刚幽默的性情人品,深厚的文学造诣。

        从史学专业眼光来看,唐德刚不能算有卓越学术贡献的大师。他的可贵之处在于把历史与普通大众拉近了距离,并且将自己对历史的哲学思考贯穿其中,能给读者以智慧的启迪,这是他与一般意义的历史作家、甚至“说书人”的本质区别。

        北大历史系教授杨奎松对唐德刚有如下评价:“他把别人讲过的故事、史料,用他自己的逻辑、史观重新梳理、组织,使整个笔调焕然一新,令人大开眼界。很有意思的是,仔细看他的东西,其实没有很多新东西,不具爆炸性,他的优势在于他自己对历史的解读。他善于议论,善于把一个平常故事讲出道理来。”

        唐德刚提出了著名的“历史三峡”说,认为中国政治社会制度存在两次转型:一次是秦朝“废封建,行郡县”,进行了从封建制到郡县制的转型;第二次是从鸦片战争开始,在西方文明的挑战下,进行第二次转型。“这第二次大转型是被迫的,也是死人如麻,极其痛苦的。这次惊涛骇浪的大转型,笔者试名之曰‘历史三峡’。我们要通过这个可怕的三峡,大致也也要历时两百年。自1840年开始,我们能在2040年通过三峡,享受点风平浪静的清福,就算是很幸运的了。不过不论时间长短,‘历史三峡’终必有通过之一日。” 

        历史学家也是人 

        “‘三峡史观’的价值并非是时间上的预测,不是到底多少年出‘三峡’的问题,而是对一种隐隐约约的历史脉络的清晰洞察,更是对本民族命运与前途的深情关切。”作家傅国涌写到。

        正如傅所言,唐德刚是“此生都与母国同忧乐的一代史家”。他生于1920年,青少年时期饱经战乱之苦,1948年赴美,其后中美关系长期紧张,他有家难归,直到1972年,才幸运地获准为第一批回国探亲华人。当飞机进入中国领空,面对久违的故乡山河,唐德刚用手绢掩面,去卫生间大哭了一场。

        “唐派文风”并不总是妙趣横生、轻松诙谐,更多时候,行文中充满去国怀乡之苦和强烈的爱国情怀,读来令人动容。在《袁氏当国》一书中,写到日本强迫中国政府签订“二十一条”,他回忆起小学时代,“正值‘九一八事变’爆发之时……我记得国文老师要我们背诵陈布雷为蒋委员长所撰的‘告国民书’说:‘可战而不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不可战而战,以亡其国,亦政府之罪也。’我们师生在国文班上集体啜泣之往事,至今记忆犹新。”

        不难理解唐德刚为什么笔锋常带感情。按常理,历史学家应该客观冷静,但对于与民族历史血肉相联的唐德刚来说,谈何容易。“每于午夜清晨,试溯旧史,辄至感慨万端,有时且垂涕停笔,不能自已。”   “历史学家也是人嘛!”他无法置身事外,就在写作《袁氏当国》的1998年,年近80岁的唐德刚,辍笔前往联合国广场,和其它华裔人士一起扛牌游行,向来访的日本首相含泪大呼:“日本不赔偿,不道歉,我们永不罢休!” 1997年,他在台湾中正纪念堂前与台独分子辩论,对方给他迎面一拳,嘴角当场流血。上世纪70年代初唐德刚代表纽约地区华人撰写“保钓宣言”,并亲自送往日本驻纽约及华盛顿使领馆……

        唐德刚一生研究历史,如今,他也成为了历史研究的对象。他是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者、书写者,更是切切实实的亲历者、参与者,历史创造了机缘,使他与那些“大人物”在乱世漂泊中相遇相知,他与他们有着共通的人生体验、兴亡感喟,并手握才气纵横的如椽大笔,因而写下众多非凡的著作。后人难以超越他,也无法模仿他,因为他的天时地利人和恐怕不会再现。有人感叹“世间已无唐德刚”,他的离去,带走了一个时代。

     

  • 2009-12-11

    57 - [亲友杂记]

    57不是个数字,57是我师弟。

    又看了看他的文章,觉得他是在台阶上面,一步跨两格的走。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格局和气象。每一次都把我灭的心痒手痒想写点什么,却又知趣作罢。因为他写的总是我也在想的,但我不能表达的这么精美。

    我对文章确实有职业病倾向的审美,看到流畅精美的文字就各种狂热反复咀嚼,直至把作者奉上神坛,逢人就絮絮叨叨。但我绝对不是“绝对文采主义者”。这年头,文采好的,用词漂亮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遍地都是,博客和各种SNS诞生以来,基本全民都成美文写手了。我所爱的是那种,用精美的文字精确地表达精当的想法,简而言之就是“成精”。别问我哪个最重要,哪个可以打折扣,这三者缺一不可,少了任何一个,都不是好文章。而我认为57起码地做到了这三点。以前我还会唧唧歪歪地嘀咕,回避,而现在我必须正式地承认,甘拜下风。

    我非常烦别人说57文采好,简直就是骂人。什么叫文采好?文采好是个多么容易达到的浮浅的层次?如果57的文章只是文采好,那我不如去看郭敬明,安妮宝贝不也行吗。说实在的郭敬明有个短篇小说我看了N遍,但那我从不把它当成一个作品来看,就是当词汇书来看,跟GRE红宝书差不太多。

    57写的看似都不是深刻的话题,然而我始终认为深刻不需要通过话题来支撑,如果非得有个严肃的、宏大的主题才算有情怀有责任感的文章,那么这种评判标准和献礼片乃至春晚小品的主题先行有什么本质区别?文章当然要写的深刻,深达个体的内心,深入整体的结构,唤起共鸣和共震,我以为这是文章的功能,是写文的目的。而人与社会的情感和症结都有复杂的层次,致命的要害也许只在核心,但下刀之处不只一个,殊途同归,只要你所进行的是一种真诚的、投入了心血的解剖。

    57的文章就是这样一种解剖,虽然这解剖还没有到直捣黄龙的境界。每次看了57的文章我都有种心被狠狠挠了的感觉。我期待着有一天,读完他的文字能够彻底的五内俱焚不得超生。这一天一定不会太远,我欢天喜地地等待着末日审判。

    57的文章不是生就如此。大言不惭的说,57是我看着长大的><(其实我也是57看着长大的啊。。。。)57在某一个时刻达到了彼岸,他有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他写的东西叫“日志”,之后写的东西叫“文章”。当年多少人追着57的日志,喜欢他的调调,转过头来你们“成长”了,又开始说57小资、小情调、文艺青年、唧歪、忧伤,他现在的文章你们真的看过吗,你们在成长,57也在成长,读者“品味”飙升,却没有看到作者的今非昔比。

    我发了这么一篇日志,以上都是题外话。我真正、唯一想说的是,祝57找个好工作。

    我只是看了他的文章之后突然有点激动,如果这样的文字不能在一个成熟的平台付印,如果写出这样文字的同学少年不能一展风华正茂,57本人不会有任何的损失,在哪都能读书在哪都能赚钱。只是这个行业永远不会知道它损失了什么。

    虽然你说已不再想要求生于媒体,而我永远希望你的文章能被更多人看到,且必要以平面印刷这种最为古典高贵的形式。春风大雅能容物,才配得起你秋水文章不染尘。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读者,出自本能的分享冲动。

  • 去重庆出差几日,最难忘的经历,当属与周立太会面的半日。

    我得以知道这个人,是去年夏天在泳哥的课上,看了一集泳哥策划的央视谈话节目《我们》,周立太是当期的主人公。这位农民出身的律师,十几年来专门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为无数民工弟兄告倒了老板,要回了工钱。按理说,这个人本可被人日以“动情的”的笔触塑造成一个超级典型,轻而易举地“感动中国”,被岩松同志动情地质问:是什么让你如此无私?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家人支持你吗?blablablablabla,赚足观众的眼泪,顺道激励青年学子。

    不过,这个人的一篇博客改变了主旋律可能为他铺就的道路。《又一群狗日的跑了!》他所说的那群狗日的,就是请他打了官司要回工钱后卷铺盖走人的农民工,当初他们大多曾痛哭下跪,指天誓日,事成之后报答周律师大恩大德,而对于农民工来讲,好不容易讨回的薪水,还要抽出大笔交给律师,着实超出人生经验范围。生可殒首,死可结草,应得的血汗钱变成律师费却是万万不可接受。

    记得当时在节目中,专家精英面红耳赤,大谈契约意识,台下民工弟兄一脸茫然不知契约为何物,更兼个别脑残学子搅和混水。周立太也于现场出现,当时感觉,是一个略显沧桑的中年人,联想他的律师事务所已被欠帐几百万,不禁感觉他颇带悲情英雄色彩。此人语速稍快,明显情绪激动,表达却极其清晰流畅准确到位,我与同看者感慨,律师就是能说会道啊。

    这期节目,看了之后,也基本就忘了。甚至不记得他的名字。在飞往重庆的航班上恶补背景材料时,发现了一则报道,大意是“重庆律师周立太说重庆打黑应防止扩大化和运动化,言论一出即遭炮轰”,看了看底下的炮轰文章,五毛气息令人掩鼻,也就不以为意,倒是觉得这位周律师的观点比较符合我们选题的方向,值得关注一下。直到下了飞机,才猛然醒悟,此周立太不就是当时在节目中看到的民工维权律师吗?想想这人也是不容易,没事儿说点大实话,就动不动被炮轰,当然了,这年头,被炮轰有时也是一件幸运的事。

    原本只想引用一下他的观点,到了当地却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他的私人联系方式,同事约访,遂跟随前往。一期电视节目中的嘉宾,一个舆论漩涡中的新闻人物,与我的人生八杆子打不着,上泳哥的课时,我完全不会想到,在某个10月的下午,我会与周立太坐在同一间屋子里,听他边砸桌子边连珠炮式地侃山。他虽并非什么大牛大名人,然而,至少以我个人回溯来看,采名人的经历大多苍白无味,基本只供日后饭后炫耀,而越是普通一点的人物,那种色彩鲜明棱角分明的人生,总能给我带来一些不同寻常的感受,回味无穷的记忆。这确实是我喜欢做记者的最重要原因之一,生活总是充满着一些惊喜,虽然也会充满着很多惊悚。

    见了周立太听到他说了第一句话,我就理解了他写出《又一群狗日的跑了》绝非一时哗众取宠的标题党之举,“网上有人说要日我的妈!我说你就是个畜牲!”“说老子反对打黑?关我卵事!老子受黑社会伤害比你们都深!XXXXX#¥·—*

    相比之下,那么个博客标题,基本已经足够书面足够含蓄了。

    交谈中得知,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能够“百欠不死”,基本是靠着各界捐款和打日常官司。没有过问周立太本人的收入,只是明显看出他穿的衣服随意廉价,手机等日用品也十分平常,甚至有些山寨。如同所有舆论风云人物一样,周立太也是比较的有自恋情结,事务所到处可见他的个人巨幅、中幅、小幅照片,似乎发福之前也曾神采奕奕气宇轩昂过,如今一站起来肚子就顶到桌上,只是气场毫不减弱,挥斥方遒动力十足。

    记者与律师大多数时候可以完美合作,记者提问直接,律师恰也喜欢单刀直入,你越咄咄逼人,他越神经兴奋,奋勇接招,有理有据,且绝不会说出“恩,是一种感觉”这种让记者火苗上窜的唧歪话。大聊了两个半小时,我们已经想见好就收,周立太却high了起来,要请吃饭,确切地说,是请喝酒。看他很是积极认真,于是我们三人就跟着他和事务所几个人去了。路上,同行的两个男同事对我说,你不用喝酒,我们两个喝,得把你保护好,我说好。我这人虽爱喝酒,且逢喝必多,但酒只能与故人喝。上班后从不与职场来往的人喝酒,于是也伪装的较为完善。

    一行8人进了火锅包间,周立太叫来一箱啤酒,当场让服务员开了半箱,本意要开一箱,在我们一致劝阻下才打了折扣,后来那半箱也未能幸免。周并不介意我喝豆浆,接连与我干了几杯啤酒,知我姓李,竟然说“我第一个老婆就是姓李”,还一边叫“姨妹儿”,一边从红汤中捞出鸭肠毛肚之类放我碗里。我没好意思问现在是第几个老婆,他自己喝了几杯之后主动交待,“第二个姓赵,现在的姓付,好嘛,结果老婆永远都是副的。”周真是一扬脖就倒进去一大杯,每次必先干为敬。我同事并不善饮,几番下来脸红到脖子根,劝着周立太说,以后还是不要这样喝酒,上了年纪注意点身体。周立太又干了一杯说,老子可管不了那么多,能活多久算多久,痛快就好,哪能管那么多?

    于是我能明白他那一站起就顶住桌边的啤酒肚的来源,也理解了他婚姻的三起三落——其实在看《我们》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男人整天在外忙的要死又倒贴钱,什么样的女人甘心跟他过日子呢?如今又见识了他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恐怕也是很少有女人受的了这般吧。只是周立太的日子并不空,他的飞扬跋扈也有的放矢,为民请命。

    最终我还是要了酒杯敬了周立太,干了满满一杯。这也是入他的乡随他的俗,来北京之后,再也没有这样大杯干过酒,而重庆酒风之彪悍堪与东北抗衡,看着吓人,倒也颇有几分亲切感。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对实惠人,就做实惠事。他既以诚相待,我也绝不装假。

    回北京后便根据录音整理了一篇对答式访谈,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文体,是因为我感觉周立太观点明确,语言个性鲜明,较为适合通篇直接引语呈现。但稿子被否,主任说周立太不是打黑的主流人物,放在专题里单独成篇份量不够,在主稿里引他一些观点就可以了。而我从来不是一个擅长据理力争的人,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自己有理没理,主流非主流,分量轻或重,还真的没怎么想过,我只是单方面固执地喜欢这个人物,喜欢他的性格,喜欢他说的话。你说他是豪气也好,匪气也罢,总之这个人就是让你感到颇有侠义古风,丹青不知老将至,富贵于我如浮云,这样的句子用来形容他,恐怕是再恰当不过。常有科班出身的同行嘲笑初中毕业的周立太是个农民,周立太最常说的话是“老子就是个农民,老子最了解农民!”

    这大抵就是鲁迅所说的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我们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人。

  •  

     

    在百年讲堂看了《恋爱的犀牛》十年纪念版。我这个人感观比较失调,虽然也愿意凑热闹去欣赏各种艺术形式,比如电影昆曲话剧,但似乎只有台词和旁白,也就是说只有文本本身能刺激到我,而对于声音、色彩、形象、旋律则充耳不闻,熟视无睹,甚至能够自动地将配乐中的歌词过滤出来:

    “所有的光芒都向我涌来,所有的氧气都被我吸光,所有的物体都失去重量,我的爱情,走到了所有路的尽头。”在低音炮的冲击中,只为静默的文字五内俱焚。

    此前剧本看过几遍,真的在以一种呐喊的方式去阅读,于内心深处呐喊,甚至咆哮,因为廖一梅的文字就是那么充满力量,让人觉得心平气和眉清目秀的阅读简直是不能承受之轻。她的文章永远找不到任何冷僻的、生造的字词,句式简单,无繁复转换,修辞方式也直率坦白到了有些任性的地步。

    你瞧这句,“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

    司空见惯的事物与形而上的爱情、形而下的欲望八杆子打不着,可是这比喻竟然如此确切,如此生动,甚至,它根本不是比喻,只是直觉的描述,脱口而出的胡言乱语。无修辞的修辞,用最简单的方式轻易挑开了人们心底最复杂的千千结。好比你是爱是暖是希望,是燕子在梁间的呢喃,是人间的四月天;好比你是我最亲爱的妹,我最亲爱的姐,我最可怜的王后,我屋旁的小白菜。(周云蓬:《不会说话的爱情》)

    再看这句:像阳光一样无法逃避,像饥饿一样冷酷无情。天哪天哪,我一笔笔敲打出这样的句子 ,不忍心去复制粘贴。这纯洁的,天真的,玻璃一样的文字和情感,什么也污染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阳光穿过你,却改变了自己的方向。 

    阳光穿过你,却改变了自己的方向。 

    请允许我唐僧一样重复这些句子,以示敬意。能把无关国计民生、不着八荒6合的小情绪,写到风云山河为之变色的程度,可谓文妖。

    那么冷静一下,我想来说说这部“爱情圣经”于文字之外的事。

     

    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被称为爱情圣经,我是想说,如果这样的爱情成为人们普世的信仰,那么这个世界,就真的如韦唯所唱,“死神也望而却步”。至于幸福之花是否会处处开放,不得而知。

    廖一梅以犀牛为喻,示人类在爱情中是盲目的,我不禁联想到有人以豪猪作比,说人们在恋爱中要相互取暖,却又不能离的太近否则势必互刺流血。这是多么的有趣,坠入爱河的人们,被不约而同地比作这样庞大的、无敌的、所向披靡的丛林之王,草原之主,实际又耳不聪眼不明,且性情猥琐人格残缺,近之不逊远之则怨,多么绝妙的对比和讽刺!犀牛和豪猪的外型特质就决定了爱情的战场死忠于成者王侯败者贼的法则,得意时呼风唤雨,爱情使侏儒变成巨人;失意时愚不可及,甚至楚楚可怜都不能做到,因为犀牛和豪猪,是怎样的庞然大物,越是痛苦,越是呻吟,越是自怨自艾自暴自弃,就越显得滑稽透顶愚不可及。

    在爱情中,每个人都是这样,外强中干。看上去,似乎只要你去爱,去渴望,只要你有足够强大的愿望,你就不可战胜,可只要一次挥手,一个眼神,一个否定词,就可以把你推向愚蠢的泥潭。

    戏剧之所以扣人心弦,之所以荡气回肠,就在于它源于生活,且注定高于生活,戏剧是我们永生永世在模仿,却又至死无法达成的境界,原因很简单,简单到粗鄙的程度:戏剧可以演上100场,而人生只有一次。这诚然是一句废话,可就是这样一句废话,让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崇拜戏剧,鄙夷自己。戏剧中的人可以不疯魔不成活,而活在世上的我们,即使爱的再痛再苦再深再远,也不能真的疯魔,因为我们要成活!要“正常”的活着!因为我们只能活一次!

    不管怎样的呐喊,怎样的咆哮,你我都清楚,我们充其量能做到默默忍受,饮泣而眠,或是在某一个稍合时宜的场合高声喊叫,声嘶力竭,甚至可以上大学读博士保不齐当上作家,但却绝不可能冲进办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更不可能爱你爱疯了进入精神病院,尤其是绝无,绝无可能在你窗下自杀。理性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最为强大、凭其凌驾于整个星球的唯一武器,却也是人类至为脆弱至为猥琐的唯一根由。我们在舞台之下,我们最低的、最高的渴望,就是要成活。想到自杀,无非是想看看自己血溅当场口吐白沫,能在对方的脸上划上怎样一道表情,哪怕是转瞬即逝的惊恐,哪怕是嗤之以鼻的哂笑,哪怕是间或一轮的白眼,哪怕是麻木不仁的摆头。可是小朋友也知道,舞台上的人可以从血泊中爬起谢幕,而我们死去,一无所知。

    因此,怎能不爱戏剧?它表达了、实现了我们最终极的幻想:生死相许,以死相逼,以死酬知己,以死谢天下。

    因此,怎能不恨戏剧?它揭露了、鞭挞了我们最低极的自私和胆怯,幻想就是幻想,俗话说的好,有招儿想去,没招儿死去,我们没招儿,但是我们不可能死,想都不会想一下的。哪怕是像马路一样,一把剪刀刺进犀牛的胸膛挖心掏肺,这事也太“变态”了,我们以为爱那人爱的疯了,可我们终究是“正常人”,走下舞台,真给你把刀,连杀鸡都是不敢的。

    因为要成活,所以不能疯魔。

    这就是生活的常态,如此庸俗,庸俗的让自命不凡的人难以接受,可你若不接受,也就没命了。先锋戏剧的独白说“上天一定会厚待那些勇敢的、坚强的、多情的人们”,而老祖宗的处世哲学智慧地告诉我们: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这不是真理,这是常识。

     

    套用那个句式: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XX。

     

    《恋爱的犀牛》男主角马路说: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快步如飞,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惟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

    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惟一的事,是一般人不愿避免,也根本没本事避免的事。

    但是马路决定,不忘掉她。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马路,一个永不能抵达的疯魔家园,一个终生不能横渡的,精神彼岸。

  • 2009-08-24

    妹妹 - [亲友杂记]

    单位里来了两个实习生,都是大二的,都是苗条精致小姑娘,乍一看无甚区别,细一看气质悬殊。

    一个是北京的,蕾丝短裙坡跟鞋,要不是因为她身型没长开,MS比我还成熟。。。更兼擦地端茶倒水,搞的我十分羞愧汗颜。。。

    另一个,齐刘海,黑框眼镜,一样是短裙,只不过是纯棉网球款,帆布鞋,小脸儿稚气未脱,说起话来怯生生。

    对于陌生女人(不分年龄段),我一向不知道该如何打开局面,初见时,我的脸总像被冻住了一样,想笑笑不出来,一笑就笑的很抱歉。。。除非对方极其亲善,否则短期内是无法建立交流机制的。

    中午去食堂路上,回头无意间迎上这个齐刘海小MM的眼睛,我竟然瞬间就微笑了,笑的顺理成章。

    她眼神中有些恐慌和疑惧,就像我“年轻”时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实习时的眼神。看着她的眼睛,莫名生出作为姐姐的柔情。正当此时,这个齐刘海小MM,默契地叫了声,“姐姐”。

    唉,心都化了。

    想起那个成熟的实习生,见了我就叫李老师,吓了我一个跟头。

    交谈几句,果然,她是89年的,和我妹妹同年,难怪,这份亲近感和柔情不是莫名的。

    想起我的妹妹,确切地说,是表妹,895月末出生(此帖非政治帖,纯亲情帖,谢谢)。她出生的时候,我刚好即满4岁。她出生在她奶奶家,即我的姥姥家。我还记得她刚出生时的样子,皱皱巴巴,让人恨不得用熨斗抚抚平,小耗子似的一团,躺在婴儿床上——那张婴儿床是她爸爸,即我舅舅在她出世前买好的,刚买来时,我睡在上面,一直睡到她到来,我让床。

    我不仅使用了原本属于妹妹的床,也使用了原本属于妹妹的名字。我的小名叫鹿鹿,这是舅舅给起的,舅舅很喜欢这个名字,本想留给自己的女儿,但舅舅在“愿望”上是想要个儿子的,因此,便把这衷情的名字提前送给了我,只是最终来到这世上的,是妹妹。

    20多年了,我爱极这个名字,远超过对大名的热爱,以致我到目前为止唯一使用过的笔名,就是李鹿。

    舅舅似乎喜欢用活泼可爱的动物来命名女孩。失去了鹿鹿这个名字的妹妹,后来有了她的名字,叫作小鸥。

    小鸥18岁生日时,我和表姐在送给她的本子上写下《挥着翅膀的女孩》的歌词:

    风雨来不避开 谦虚把头低下来
    像沙鸥来去天地 只为寻一个奇迹

     

    很小的时候,我和妹妹经常吵架。其实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她在哈尔滨,幸福地跟我的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我在黑河,一年才能去姥姥家一次。见不到时,我和妹妹互相想念,一旦见了面时,又难免吵的不可开交。妹妹10岁之前是个蛮横的小破孩儿,后来当我讲起她儿时的霸道,她总是笑的抽搐说我那样吗?而我当年也丝毫不懂得谦让,凡事必要和妹妹争个高低,争个你死我活。

    记得舅舅曾经问我,你平时会想起小鸥吗,当你不在哈尔滨的时候,会意识到自己有这么个妹妹吗?

    那时我上小学,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有些尴尬,有些无厘头。平日里,我是很少想起小鸥的,即使想起,也并没有什么姐妹的意识在里面,更不用说有什么疼爱怜惜之情。并没有人教育我应该去爱她,去站在一个姐姐的立场关注她——兴许大人们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本能,不须教导。而我的成长环境毕竟有些特殊,叔伯姑舅几乎无一在黑河,从小身边除了表姐,再没有任何兄弟姐妹,即使过年的时候也没有,我怎么能凭空生造出手足之情的概念呢?

    因此我对小鸥的感情显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一点点累积而成。也因为这份感情并非与生俱来,它显得更加纯粹而确凿,未受任何功利上的,甚至未受任何伦理上的因子影响支配,只是感情,感情而已。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在每个时间,每个地点,都有可能想起她。去了好的地方,会想着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可以送她作礼物,读到好的书,看到好的电影,会想着推荐给妹妹品尝——当然,这小孩的品味比较“魔幻”,读书观影这方面,我们的兴趣点并不十分重合,但仍然会记得,与之分享。我关心她交往的男孩,关心她和他是否安然快乐,关心她是否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关心她在大学里是否找到自己的位置……幸福着她的幸福,悲伤着她的悲伤。

    关心别人,总难免有些“技术”在里面,只有关心妹妹,是水到渠成的。

    只是再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你会想起小鸥吗,会意识到自己有这么个妹妹吗?

    当然,当然,时时刻刻。兴许小鸥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为之饱含深重的垂爱呵护之情的亲人,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

    对了,写到这里,想起了外甥北北。

    而我与小鸥之间的感情,当然是不对等的,尽管我知道小鸥爱我这个姐姐,但她对我势必没有可以等价交换的眷恋,那种心头连着肉的眷恋。这是十分正常的。在这样微妙的情愫博弈里,我才能理解我和父母,以及和所有长辈之间的关系,不管我多么试图“懂事”,试图孝顺,试图将心比心,我与长辈相比,永远是没心没肺的,我不可能像那些疼爱我的长辈一样,时时处处,不带任何刻意情绪的,本能地想起我,关注我的一举一动,为我人生的每一次重大转折真切的揪心,这份疼爱与被疼爱,是无论如何不能调换,不能等值的。而这没有什么不公平,这是人性使然。因此,我发自心底的,从来不曾要求小鸥对我有何回馈,拿我当姐姐,就足够了.

    我的校内从来没有加过任何特别好友,无论是相处十余年的死党,还是曾经爱的死去活来的男人,哈哈。因为特别好友是个模糊定义,因时因地而动,不愿朝秦暮楚,也不愿挂一漏万。直到后来,妹妹注册了校内,她便毫无悬念地获得了这个终身席位,永远不可能有人替代她,永远不可能有人超越她——当然了,将来我自己捏造出来的小孩儿应该会超越妹妹的地位,但是,it一定是不玩校内的。。。。。。

    So,妹妹是唯一的特别好友,对她的描述,我这样写到:

    你是我的姐妹,你是我的baby,无论山高路远。

     

  • 2009-07-31

    黄河之南 - [背包上路]

    以前每去一个地方,都要写篇巨长无比的游记,就像一个花花公子处处留情,要为每个姑娘都写首诗,作篇赋,点评一番,回味一通,还要跟以前交往过的做些对比。而那些过往城市在我眼中也真如段王爷的情妇一样,各有各的娇憨可爱,总觉流连忘返,想着日后重来,可是通常都是一夜情,天一亮,又要逃奔到别的城市——她未必有之前耽留的那座城市美丽,甚至赶不上我端庄高贵的正房北京,清秀隽永的元配瑗珲,她的关键,就在于“新鲜”。

    后来腿比手快,敲字的热情跟不上旅行的频率,也就很少再写了,代之为在校内上发堆照片,对那些我去过的地方,完成一次次自恋的敷衍。

    事实上,即使我还有精气神儿去写,也着实没什么好写的了。去的地方多了,渐渐发现中国哪里都一样,事实上,中国确实是哪里都一样。任何一个城市都如出一辙:一样的街道建筑,一样的广告牌,一样的杭州小笼成都小吃,一样的口号标语,到处都是“建设和谐XX市”。

    文化和政治,都成为了一种“工业”,使这个国家处处整齐划一,似曾相识。

    因此旅行已经不再让我兴奋,它倒是能让我安宁一些,因逃避而获得的,片刻的安宁。小时候临上火车之前都会激动的睡不着觉,而现在,当第二天要乘火车或飞机离开这座大而无当的城市时,我那习惯性的失眠往往奇迹般地消失。

    这一次,我决定为河南写一些零散的,没有接续性的文字,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这是我在如火如荼的毕业之后完成的一次平淡如水的旅行。

    本来是想去拉萨的,或者夏河,但是飞机不打折,火车票万金难求。拉萨虽去不成,离京的瘾却被勾起来了,如坐针毡,满地图找,想把自己流放出去,越远越好。这时友人邀约去云台山,嫌太近,不愿去。皎提醒说,那岂不是离亚楠家很近,于是二话不说去买了火车票。去河南,见见亚楠,无论如何也是一件美好的事。

    我想从开封说起,虽然这并不符合我的行程顺序。

    常用颜色来描述一个城市。北京是大红,西安是朱红,夏河是赭红,敦煌是暖橙……俱为古城,开封却不是那种浓郁的颜色,开封在我的头脑中是青灰色的,像它遗留的城墙一样的颜色。而灰色是一种最没有特征,最没有攻击性的颜色,几乎是可以忽略的一种颜色。

    开封的街道很窄,大片大片的小巷子横七竖八的穿插在水泥道路之间,因此在这座城市,最便捷的交通工具不是计程车,而是三轮摩托,它上得公路,下得里弄,纵横捭阖。

    不要指望那些巷子有多少诗情画意,那里没有撑着油雨伞的姑娘,没有开放怀抱等你的万年青,只有断瓦颓垣,满阶苔痕,赤膊的汉子,纳凉的老人。走在这些巷子里,你会觉得这座城市除了颓败还是颓败,然而它不知为什么会给你一种安全感,即使是在幽深的夜里独自一人走在幽深的巷子。

    巷子里流淌着的是生活的气息,积载千年的、在诗歌童谣中都有凭有据的生活气息,那气息无人欣赏,亦不孤芳自赏,只是若无其事地盛开,不市侩,亦不清高,不急,亦不徐,这就是我最为迷恋的,“废都气质”——

    它诚然颓败,但永不落魄。

    唯一的宽阔街道,在城墙周围。明代流传下来的,完整的开封城墙。有城墙,城市就有风骨,拆了城墙,魂无所依。看见城墙我总忍不住的震撼,可是开封人,就那样三五在群的在城墙下的带状公园休憩,运动,黄发垂髫,怡然自乐,城墙就是他们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一部分,如同外人慨叹的N朝古都豪迈历史,对于他们,兴许也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无甚大惊小怪。梁思成当年对北京的设想就是这样吧。

    为什么这座灰蒙蒙的城市会让我感到安详,写到这里,忽然有些明了。北京也好,西安也好,与开封最明显的不同在于历史与现实的泾渭分明。城市的古迹都是功能明确的、需要买帐的“景点”,如同它们在历史中,亦是平民遥望的皇家禁地。

    本计划要延着开封的城墙暴走一圈:听上去很雷,但我是做的到的。没能成行,因为开封实在太热。开封的热,是一种非常稳重的热,一夜暴雨未能动摇,日出日落从不变迁。连我这么不爱出汗的人,刚下大巴踏上开封的“热土”,找住处的工夫就整个人如同水洗过一般。

    唯一感到凉爽的时候是在铁塔上,它不是铁的。。。它是千年琉璃塔。13层,塔内没有灯,摸着黑上去,越向上,越局促,爬到13层时,几乎只能容纳一人半蹲栖身。为了不阻碍其它人登塔,我退回11层,那里有一个凹进塔体的窗口,正好容我打坐“镶嵌”其中,既能向下眺望开封全景,又能感受凉风习习,又不阻碍旁人登塔。于是就在那里坐着,打发了一个黄昏。

    夜晚徒步穿越几条街道,去了西司广场,开封人的小吃广场,说来这其实是我来开封的根本动力。原本打算顺路直接从焦作去郑州,省却开封,但听莎说开封小吃很有名,便不假思索地拐过来了。。。我曾为了扬州炒饭去扬州;为了兰州拉面去兰州,并且下火车第一件事就是打车去最地道的牛肉面馆;还曾为小龙虾去长沙;为07年夏天没能吃到的时令菜“樱桃肉”,于翌年春天第二次去了苏州……舒怀师兄得知我暴走过许多地方,说我果然是当记者的料,我说我到处走只是因为喜欢吃。。。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阿桑的这首歌,实在是太适合我了。

    受舒怀师兄内部推荐,尝试了羊肉炕馍,炒凉粉,黄焖鱼,味道粗犷扎实,之后吮着一杯酸梅汤,满足地倚在包公湖边,湖水中泼着霓虹,湖水旁人山人海,全都在享受着大排档,和潮润的晚风。

    在这样一座安详的城市,时间的唯一用途,就是用来浪费。

    远近闻名、游人必去的大相国寺,就在我的住处旁边,几次路过没有进去,因为是现代重修的。学考古的dy发来短信说,看来我们都喜欢原汁原味。我回应他的矫情说:我总幻想通过古迹能与历史通灵。。。

    临走的第二天早上,坐了辆三轮摩托,去南郊的繁塔,司机师傅的表情十分诡异,仿佛不太相信,我真的要去那里。走了长长的路,小摩托探入一个荒凉拥挤的巷子,七扭八拐,只见一面斑驳的墙上用红油漆刷着两个不成比例的字:繁塔,旁边画着一个箭头。那面墙上布满了办证,修下水道等等的电话。

    顺着箭头驶过一些泥泞的小路,摩托突然停下,师傅说,到了。当时,我就,震惊了,我说:啥?师傅说,到了,不是繁塔吗,那里。

    我抬头,看见那座被削过王气的千佛塔,在一片泥瓦房的缝隙间,悄无声息,不卑不亢的站立着,甚至没有一圈属于自己的完整的围栏。他像一个于乱世浩劫中被剥夺了一切财富地位的贵族——如果你不是确凿地知道他的过去,你也定然不会相信,他竟然曾经是个贵族,曾经是东京汴梁最高的塔,九五至尊,万千荣华。

    围着繁塔转了无数个圈,数数上面残留的佛像,仅一层的外墙,就足有两千余尊,称为万佛塔也不为过。

    莫名伤感入骨,走出巷子,打车,回去取行李,去车站,上了郑州的车,一路上想着繁塔,失魂落魄。

    这文风,真TMD像余秋雨,并且还是山寨版的。。。。。。。

    写不下去了,今天,就到这里。

     

     

  • doubanclaimd0f1212c7f8b2c22

    我记得在十七岁不哭播出几年以后,它重播的收视率还是居高不下,关于它的讨论也仍然如火如荼。那时某电视台做了一期节目,把主创汇集一堂供观众提问,那些观众——与我同龄的高中生们,问的问题集中于两个:

    第一,           简宁和杨宇凌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他们以后是不是在一起了?

    第二,           李晨和郝蕾在屏幕上太像真的了,你们是不是生活中也是一对儿?

    十七岁不哭播出这么多年,还有观众惦记着这点事儿。。。。。。

    第一个问题,是所有有情人未成眷属的电视剧结束之后观众都会揪住不放的问题,比如潜伏,多少观众哭着喊着要续集,他们那么相爱,怎么能分开呢,全国人民不答应啊。

    说出来不怕您笑话,简宁和杨宇凌的这个问题让我纠结了十年,想必很多童鞋也一样。这个结局让人纠结不在于有情人未成眷属,而在于他们的自我了断实在太憋屈。杨宇凌,简宁,那个时代优秀女生优秀男生的最典型代表,杨宇凌成熟优雅,大方得体,在男生女生间游刃有余,性情刚毅,无坚不摧;简宁勤奋上进,冷静淡定,彬彬有礼,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不知道当时导演是如何慧眼挑中了不满20岁的郝蕾。杨宇凌,实在太符合郝蕾的性情。她成熟中带着天真,善良中带着一股狠劲儿,自己跟自己较劲的狠,事事代言着谁说女子不如男,甚至要替简宁当守门员,以这股超越男生的狠劲征服了雷蒙这匹桀骜不驯的烈马,目空一切的他愿意把杨宇凌当成最好的哥们儿。

    如果杨宇凌真的表里如一的这般刚硬,她也就不会引得简宁倾心,当一个在旁人面前永远成熟得体的女孩子,突然把树枝上的雨水弹到你头上,还顽皮地大笑时,你能不为这猝然的转变而爱上她吗。同理,当一个永远淡定沉着,连炸弹落在身边还能头不抬眼不睁的男孩突然不敢直视你,对你说“心慌的那种感觉,我也有过”,你能不为这瞬间的失态而爱上他吗?

    一个仪态万方的人在你面前失态,往往就是你爱上他或她的瞬间,因为这让你看到了他/她超乎寻常的一面,真实又可爱的一面。他们的相爱看上去是必然的,但实际是一件超小概率事件。因为简宁不是雷蒙,敏感冲动,宇凌也不是琳琳,天真直率。他们都是那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该想什么的小大人,于是可以想见,让这样两个成熟冷静的孩子动了真格的感情,该是怎样的来之不易,刻骨铭心。也正因为此,他们的结局如今看来惨无人道,不合逻辑。放了一个暑假,竟然就成革命同志了。大人都做不到的事,孩子如何就做的来,简直成了仙。我记得当时导演的回答让还在上高中的我感动的唏里哗拉,震撼的一蹋糊涂,她说,选择了风雨兼程,就只能放弃花前月下。

    选择了风雨兼程,就放弃了花前月下,原来人生从十七岁就注定是这样暴力的命题。于是两个品学兼优人格健全的孩子,为了一个所谓的理想前程,捧着天真的灵魂拒绝承认受过伤害,脸上带着令成年人高山仰止的洒脱。

    也或许,结局远非如此轻松快意,镜头在他们微笑转身应和同学的招呼时戛然而止。片尾曲响起:生活的海洋荡起青春的双桨,绿色的田野滚动憧憬和希望,青春不是一场梦,用青春为你献上成熟的答卷。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简宁,杨宇凌,无情的转身,就是你们成熟的答卷吗?

    我扎扎实实的为杨宇凌感到心疼过,在她把树枝上的雨水弹到简宁头上时,在她精神恍惚的上课时。她发了高烧躺在床上一遍遍喊着简宁的名字,简宁跑来看她,一个正常的女孩此时应该做何反应?扭头不理,潸然泪下,甚至扑上去哭喊,厮打,都不为过,和她的心碎比起来,都不为过,可是杨宇凌的台词,我这一辈子都记得:

    我没事儿,我压根儿就没什么事儿。哎你怎么上来了啊,这是女生宿舍啊,哈哈。

    坚强是女人的恶行。杨宇凌,你小小年纪,哪里来的能量,如此对待自己。

    诚然大多数女孩在年轻的时候都有“浪子情结”,会爱上诸如雷蒙、阿郎那样的不靠谱少年,而也有一些女孩子,天生带着无敌小宇宙的女孩子,会把浪子当成弟弟,转而不能抑制地爱上那些“看上去”比她小宇宙更强的男孩。女孩再坚毅,终究不能逃脱性别的宿命,她永远要寻求一种被征服感,只有被征服,她才感到安全,否则即使征服了全世界,也仍然感到心灵空虚如无底深渊。因此只有简宁这个在浑身躁热时甘愿走向火炉的男孩会让她折服,只有这样冷静的如同没有七情六欲一样的男孩会让她无奈,进而让她爱。然而可悲的是,男孩往往只是看上去比女孩强大,这种强大又会被女孩出于安全感的需要而无限想像无限扩充,扩充到这个小男孩不能再承担的地步。十七岁不哭如果继续拍下去,可以想见简宁最终是罩不住杨宇凌的,这个女孩子身上储藏着深不可测的能量,是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的,而简宁,假使他真的如表面上那样冷静,也就不会对宇凌动心,动了心也不会刚刚开始就仓皇收场,他心里应该很清楚,再不一刀斩断,他苦心修炼多年的平静将被那个女孩强大的能量摧毁的片甲不流。

    诚如第二个问题所问的那样,这十年来我发现我身边很多人,和我一样,不能把这部电视剧和现实生活分开,也许是因为那些孩子演的太真实,太本色,假作真时真变假,于是遗憾和纠结就深入骨髓多年不能自拔,甚至转嫁到演员身上。李晨和郝蕾生活中是不是一对儿,不等李晨在现场慌忙否认,我们心里自然会有答案,是不是一对儿这个问题不重要,和片子里一个道理,他们也许会顺理成章的互相吸引,但李晨最终是罩不住郝蕾的。

    战争中你流尽鲜血,和平中你寸步难行。

    我只想,活的激烈一点。

    《颐和园》余虹的日记里如上写到。这难道不是郝蕾的写照吗。而李晨历尽多年还是一张干净、安静、没有风浪的脸。女孩多年后终于会明白,那个男孩子的冷静甚至无情在你当年看来都是酷毙了的表现,其实那多半是缘自怯懦和逃避,只是当年你把他奉若神明。于是我似乎对编剧的安排解读出了另外一番良苦用心,他们以分手作为剧终,十七岁以不哭作为极点,恰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倘若当年他们在一起了,抱头痛哭的在一起,简宁杨宇凌也罢,李晨郝蕾也罢,最终的结局必然是一出“革命之路”,恐怕连大二都坚持不到。。。。。。

     

    80后把十七岁不哭奉若经典,如同70后对十六岁花季念念不忘一样,归根到底都不是对一部电视剧本身的怀念。有人说这是出于对青春的怀念,我却不以为然,我想这更多的是对一个时代的怀念,只有那样的时代能拍出那样的电视剧,从情节到台词,都淳朴的有些傻气,就像那个时代本身一样。所以十七岁不哭能够成为永恒的经典,其情绪的始发点说的装B一点叫作现代性引发的“乡愁”。十七岁不哭之后,印象中再无那么自然清新的校园片,以后的小演员们出师未捷身先熟,表演都带着太浓烈的匠气,而在十七岁不哭里面,你觉得那些孩子真的就是在本色演出,即使他们说着很多如今看来故作深沉的话,可是你不能感到矫情,因为细想起来,谁高中的时候没装过深沉呢?而现在的小孩已经不装深沉了,他们不用装,他们本来就挺深沉的。

    为了那个不深沉硬装深沉的年纪,为了这个不天真硬装天真的年纪,聊作此文。第一次在没定题目的情况下写一篇文章。一定要加个标题的话,就用这句我在某处看到的十分雷,又令人十分酸苦的话:

    我们还春着,却再也不青了。

     

     

  • 这篇日志本来不应该属于偏安南城系列,照理说,我现在应该已经过了邯郸了吧。

    啥也别说了。人这辈子,只要干了一件不靠谱的事,就一生与不靠谱挂钩,永世不得翻身。

    今儿个,我人生的第一次,献给了北京西站,我误了火车。

    我不过写了篇日志埋汰了一下北京西站,这么快就被北京西站埋汰了。。。。。。

    淡定的去改签,淡定的通知准备接我的人,淡定的排队。至少有一千人,在排队改签,一场雨导致的,车陷紫禁城。前后左右,都在打手机,都在骂娘,骂天,骂街,骂插队夹塞的人……我没脸骂任何事物,低着看书,缓缓地随着队伍往前蹭,蹭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改签成功。明天将继续献出人生的第一次,以站票上长途列车。

    嗯,过去如果买不到坐票,我就豁出去不走了,不遭这罪。但是现在没的选了,谁让我自己不靠谱呢,就得付出代价……

    啊啊啊,我也不能淡定了!我很想骂。。。。。骂谁好呢。。。。5555555

  • 2009-07-15

    送黄莉 - [亲友杂记]

    北京西站。

    这是一个设计非常失败的火车站。

    其内外周边之混沌脏乱,世所罕见,已然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因这一车站存在,方圆百里之道路常年拥堵,不得超生。出租车根本不得近身,每次只能远远停靠,任旅人下车提包,狼狈逃奔。进入西站,须过一天桥,此天桥猥琐奇谲,曲折狭窄,上行靠人力,下行却有电梯(多么富有幽默感),不扒下一层皮,休想过此桥。

    北京西站,还真要谢谢你设计的这么糟烂。十里长亭,没有心思一里一泣别,你让人把所有的注意力都用在如何快速有效突出重围,稍微减弱一点努力就可能误了火车。两次送站,几乎都是赶在最后一分钟才连人带包塞进检票口,匆匆一抱,眼泪来不及掉,故人就一闪而过。

    一闪。。。。。。而过。。。。。。。

    如果就这么过的去了,就好了。

    总是要离开北京西站的辐射圈,悲伤才汹涌而来。因为在一闪而过之后,我还要把全部注意力放在如何快速有效地离开这里走上回程。

    而现在满脑子都是北京西站。满脑子都是心碎前一秒,用力地相拥着沉默。

    我盘算了好几天,要不要写这些。写了觉得很矫情,不写又觉得压在心里透不过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做点啥事都自嫌矫情,不做又坐立不安。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拥有的时候不怎么珍惜,失去的时候才整这些没用的。

    黄莉。

    送走黄莉后的第三天凌晨我做梦梦见她——要知道我梦里很少出现女人==我梦见自己刚参加完单位的培训,正在跟人抱怨这个单位的男人怎么都穿的确良T恤还塞在皮带里,真让人受不了。这时黄莉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背着包,带着鸭舌帽,一身休闲装束,就像我们在藏区时的打扮。我很吃惊,问她,你怎么回来了?还穿成这样,咱不是刚上街买了一堆正装。黄莉说,深圳太不爽,工作也很不爽,我辞了。我说,那你打算怎么办,她说,先不管了,反正我要先回北京再说。

    然后我似乎就醒了,至少是梦断了。不是吓醒的,应该是高兴醒的。现在我还记得在梦里听到这些时,那种又担心,又克制不了高兴的心情,高兴她回来了,高兴她穿的这么酷的回来。也因为梦里高兴,醒来之后的悲伤和失落特别清晰,清晰至今,写下这些时,泪水无法控制。

    刚认识的时候基本没把黄莉当成一代人。她冷冷的,又不怎么打扮。可是她再不打扮,你就是没办法觉得她土,因为她不能归在土气或洋气这个序列里,她处在一个异度空间。那时提起黄莉,班级里大部分人会问,黄莉是谁啊?当然,提起班里任意一个名字,她也会做出同样的反应。渐渐地其实很多人对她敬而远之,因为她看起来与旁人不需要认识。

    我能够追溯到的,有关她的印象,最早也只能是0711月了。班级生日会,群魔乱舞之际,她一个人坐在那里默默的、冷冷的吃蛋糕,一副遗世而独立之态。从小当班长来的那份自以为是的“责任感”使我想去关注她,冷不防地给她拍了张照片,冲她一笑,黄莉也冲我尴尬地一笑。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黄莉是极不喜欢被拍照的,当所有学新闻学传播的女人把拍照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业,一个搞文化研究的学术女,赋予了镜头太多惊悚含义。当然,这也成为我当时膜拜黄莉的重要原因之一,没有女人不爱骚首弄姿,没有女人能逃避镜头前的自恋,而黄莉,她她她。。。她超越了性别。还看啥《第二性》啊,想不开直接看看黄莉,世界观就崩塌又重建了。那时我时常想,像黄莉这样彪悍的女人,可曾对一个男人动过心,现在可有心上人,日后能否有看的上眼的?怎么想都感觉啥男人到她这里都是pia飞的命。

    当然,当然,一切印象后来都被证伪了,我不会看人,我承认。那是后话,不提也罢。

    之后的印象,就是靖JJ的课上,一场关于文化研究的课堂报告。黄莉上台时,依旧是吃蛋糕时穿的那身黄色毛衣。报告内容之学术就不必说了,就说她那个范儿啊。。。。。身材瘦长,中长发,不事任何雕琢,声音深沉,目光并不锐利,但很直接,单手插在牛仔裤兜里,微微耸肩,另一只手在体侧不时做些手势。

    当时我就不行了,很不要脸地跟皎说:靠,太酷了,这女人竟然比我还酷!

    再之后的印象,就是08年春,在许静JJ的圆桌讨论课上。几桌下来,我终于知道了,这女人不是比我还酷的问题,我根本根本就不要再想跟她比较的事儿了。她看过的书比我知道的书名还多,她思考过的问题比我做过的梦还多。我过去常以自己能在闹市之中,在与人聊天之时看书为骄傲,去拉萨的列车上,面对一窗一窗的草原圣湖,当所有人只剩发呆的能耐,或者闹高原反应时,黄莉同学竟然还能岿然不动地看书。。。。。。我以为她基本上就是个神。那时我们之间还很生疏,还远没有到她嘲笑我,解构我的时候,及至后来莫名混熟,她便不加掩饰、不假思索地瓦解我全部的喜怒哀乐,使我一切的行为思想在她的后现代气场中显得滑稽幼稚,无可奈何。

    因为08年春天的这桌讨论课,也因为遥远的西域发生的一些事,方丈撮合之下,我,黄莉,猴子,这四个人捏成了一个team。直至今日我们四人喝酒时还会说起,你说当时咋就咱四个整一起了呢,完全不搭啊,气场这么迥异。总之,竟然也这么连打带骂连踢带踹地走过来了,内心里无数次跟谁谁决裂,无数次发誓再也不理谁谁,但到现在,还是谁也没甩掉谁,当然这一“甩”的动作至今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反正黄莉是甩不掉了,她也别想甩了我们三个任何一个。因为她已经走掉了。她走掉了,她就成为永恒了。

    其实当你在乎一个人,一种情感时,在乎到不能失去,最保险的办法是从彼此的世界中走掉,灭亡才是永远。

    087月,四个人一起去了那个高原。说句实话,即使在那有些出生入死相依为命意味的20天里,我跟黄莉的关系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突破,住在一个屋子里,依然客客气气的,聊的话题超不出采访本录音笔的半径,哦对,还有一个重要话题是骂方丈,除此之外,就没了。我跟黄莉都是那种初识之时让人感觉面庞冷漠的人,只要有一方先行松弛,就能打开局面,只是我俩谁也不是擅长先松弛的人,所以只有这么相敬如宾。

    而在这个高原,黄莉发生了一个极其重大的改变,她爱照相了。。。。。。我不能十分确切地找到那个转折点,隐约感觉,是在甘南草原。刚到兰州的时候,只要方丈和猴子的镜头一对准她,她就立刻转头,或者说NO,甚至伸手挡镜头,即使答应被拍,也要摆出一张不配合的脸,所以刚出发那几天,她的照片又少又丑。拍照有没有意义,有多大意义,猴子曾经为此跟她争辩:黄莉,比如你刚生完孩子,微笑的那个瞬间,我给你拍下来了,你难道不感谢我吗。黄莉说一点都不感谢,我不需要,镜头就是一种侵略!

    。。。。。。

    到了拉卜塄寺的时候,她就半推半就了。到了甘南草原,那个接天无穷碧的地方,黄莉,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女儿心总是要被美好的事物撞开,你已经不经意地开始要求拍照,只是表情还不太舒展,欲拒还迎。到了拉萨,她便有了很多很美的照片,衣着鲜艳,神情明媚,明媚里带着昭然的桀骜。她总是侧头睥睨镜头,就像留在毕业纪念册里那张,好像在说,我虽然拍照了,但我依然鄙视镜头><

    按照原本的轨道,黄莉或许就要这样,带着一身神迹离开,而我对她除了膜拜应该也不会有别的太多的情感。不对,确切地说绝不是膜拜这么单纯,还有一丝庆幸,庆幸自己远不是这样带着神迹的女人。。。。。。庆幸自己还能穿着花裙子顶着一头庸俗的长卷发,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地运用一个普通女人可资运用的小脾性,恃宠而骄,恃弱凌强,尽管这些都要被她嘲笑。

    随着认识黄莉的第二个夏天的到来,我对她的认知就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也可能发生变化的是她?起初是她把中长发烫出了卷,然后开始穿裙子,整个人气场变得柔软起来。我本应带着复仇的心理去揶揄她一番,咋样啊,开始培育风情啦?可还是不敢,总觉得黄莉是十足的大姐大,岂是我辈凡妇俗女能够理解。猴子曾经说过黄莉有很多小女生的情怀,但我不曾体会,或许也不全是我认知能力的问题,人在不同的人面前,有意无意的,总会有些不同吧。以至当她毕业之前某天在我面前大哭时,我感到自己比她更加崩溃,我说你别这样,我一直把你当姐。

    那不是黄莉第一次在我面前哭,第一次是我跟她一起去看拉贝日记。每当看到缘自真实历史的镜头或文字,我从来不掉一滴眼泪,在我看来虚构的戏剧让人纵情,而真实的历史必须有彪悍的内心去冰冷的承受。我直视着那些镜头,却于黑暗之中感到黄莉摭掩着脸在无声的哭。一个看过《现代性与大屠杀》的女人,一个对历史的思考比我透彻几倍的女人,一个看似冷静强悍的女人,掩面而泣。黄莉之前曾经说过,她非常害怕屠杀和打仗,她会因为梦见战争而哭醒。不管看了多少坚硬的书,她的内心还是太柔软,柔软的不可与她的外表相联系。

    不仅是她的柔软不能与外表相联系,她有很多很多的幻想,不能与年龄和经历相联系。她曾经无数次,无数次,在午夜的街头或凌晨的校园说:你说现在如果突然来个飞碟,把咱们都接走了,再也不用回来,该多好。或者说,真希望我们去甘南的时候再也没有回来。或者说,不如我们过几年一起去草原吧,什么都不想,每天就看着草原,放放羊啥的。

    像是对我说,对他们说,又像是自言自语。每每此时,我总是苦笑,冷笑,皮笑肉不笑,甚或带着眼泪的笑。不然,还要做出什么回应呢?92年的女人向往美丽新世界,你可爱抚的拍拍她的头,82年的女人把逃离外太空挂在嘴边,难免有些讨打的嫌疑。可黄莉说出这些时,你丝毫不会觉得矫揉,你只能微笑,为一种不可磨灭的痛苦,不可实现的情怀,惨淡微笑。

    不可磨灭,不可实现,谁能逃离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呢。聪慧如你,最终也无法惊世骇俗,或许你根本就不想惊世骇俗,你所向往的也只是乱世中的一点真心,一些平凡的幸福。黄莉也在说,30岁前必须结婚,必须结婚,过了30岁怎么行呢,可是同时她也几乎天天打击我,小小年纪想什么结婚?这不等于万念俱灰吗,我都还没着急呢,你怎么也得再玩几年。她已经辞过一次工作,回过一次北大。可就像他们说的,重温旧梦就等于摧毁梦,你是绝然不会回来第二次的,对吧。于是黄莉卖了她的书。整箱整箱的卖。我开玩笑跟人说,黄莉的那些书,买我都舍不得买,她就舍得卖。没有一本不是经典,没有一本不值得收藏。如果我有一处固定居所,我真的恨不得全盘收购,既为自己收藏,也为有一天她后悔了,我还能还给她。本来想要陪她去摆摊,不料在她摆摊的第二天我问起时,竟然已经接近售磬。是,这么好的书,北大盘旋着那么多的秃鹫,还不瞬间一扫而空。她卖书得了一千多元,她说本来打算花这笔钱的一部分去做个头发,可最终还是觉得异样,还是把别的钱用在了头发上,虽然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我说你不心疼吗,她潇洒地说,没关系!到了深圳我可以重建我的藏书体系。

    书是可以重新买,但你我都心照不宣,明天的跟今天的不会一样了,不是吗。就像你走的时候说让我们都去深圳看你,这自然是举手之劳,可是西站一别,一切就都画上句号了,即使再见面,也无奈一个新的开始,而绝不可能是昨天的延续了,不是吗。

    北京西站,因此而成为致命一击,我真的无法欺骗自己,无法对这里的送别感到乐观。

    那次电影之后,我和黄莉的距离似乎就不再那么生硬,电影并不是一个转折点,只是在那个时间点前后,我们不知不觉的同时松弛了下来。我们开始做些一对正常的女人之间应该结伴做的正常的事,比如吃饭,逛街,展示新买的衣服,互推好用的化妆品,而在这之前,惟系我们之间关系的内容除了学术,调研,就是跟两个男人喝酒。关系松弛下来的结果,就是她开始越发精准熟练的踩我的尾巴,每句话,每个眼神,都要被她抓出破绽作为反讽的题材,我从来没有跟黄莉自八过,但是她就是能把那些肝肠寸断的结点轻易的点金成石,让你破涕为笑进而啼笑皆非。我简直是开始害怕她的,怎么会有这样见血封喉的钢铁女人?直到她破碎的心情散落一地,我才如梦惊醒,她如玻璃一样珍贵高雅,也如玻璃一样一触即溃。往事汹涌而来,无数淡漠的,戏谑的,堂皇的镜头,瞬间闪回。黄莉,你如同一个电影的名字,《不过是个女孩》,让人怜惜的女孩。最后的日子里她问过我许多很傻的问题,许多不需要我去讽刺,她自己都要讽刺自己的问题,可我丝毫不能够去讽刺她。她说,我承认我是双鱼座。呵呵,这个她自己一直最鄙视的,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星座。

    忽然想起085月的时候,我和黄莉,方丈,猴子在石舫上彻夜驻足。方丈说他个人感觉我们这些人之间最美好的瞬间不是在甘南,而是在石舫。其实我也有同样的感觉。那时我们之间都还不太熟悉,还没有进入互相推搡“爱恨入骨”的阶段,对方的尾巴也没有摸清,无的放矢,于是便保持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分寸。那天未名湖上几盏河灯扑朔,几听啤酒点到为止,整夜整夜都在说话,大声的说话,说到嗓子都哑了。即至天色破晓之前,方丈突然提了一个十分靠谱的建议,现在,我们都不说话,保持完全的沉默,一分钟,我们会听到什么。没有人表示赞同或反对,只是四个人同时定格(这样的乖巧默契怕是再不会有。。。),我听见布谷的鸣叫,湖水的微漾,你们的呼吸,自己的心跳。后来,我把这一切统称为

    听着黎明,在湖畔静静弥散。

    黄莉,我祝你在那个喧嚣的城市,仍然能够听见黎明的弥散,我相信你可以,即便有一天你已经可以把那身穿不习惯的正装驾轻就熟;我祝你找到一个,就像你说的,比较酷的老公,不管脖子上有没有小拇指粗的金链子,不管知不知道福柯萨义德,蕙质如你,兰心如你,一定会有怜惜之人,我相信你可以。

    谨以此文,送别黄莉,送给黄莉。

     

  • 是时候做个了断了。事实上,过去已经先行和我做了了断,我根本没的选。所以,为求自保,我必须和过去的一切,一切的人和事,一切的景致,一切的风物,进行一场赛跑。

    遗忘是一场赛跑,输了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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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开始正式入住刘家窑新居,这一天也是很多同学入职第一天,也是在北京西站送走老李的一天。这天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来北京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这么激烈的雨,完全是横着下来。

    一个人在屋里敲字,听见阳台异响,拉开窗帘一看……

    那雨漏的。。。。。。

    我就呆呆地看着雨哗哗的,像一面水墙一样,顺着玻璃灌进来,采取不了什么措施,抹布也是堵不住的,所以试也不要试。反正,只要不把阳台冲垮,就这么流着吧,流到下面也会顺着窗缝再漏出去一些。。。。。。

    还好,挺过了前天,阳台还没有垮掉。

    昨天基本顺利,回了趟学校,见老潘,吃火锅。我用校园卡堂而皇之的进了校门,反正保安也看不清上面印着离校纪念。

    他们说毕业很多年后回到学校依然会觉得很熟悉。可是我只离开了一天,再回来就觉得很陌生,满满当当的校园,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路过学一门前的快递集中营,快递单上,没有一个我熟知的闺名。

    这是哪啊,我不认识。

    我知道我必须要割断精神上的脐带,装作不认识你,因为你早就不认识我了,你永远不缺才高八斗的妖童媛女,我就算为你哭死,你能记得住我一时一刻吗?!

    必须忘记。必须忘记。遗忘是一场赛跑。

    下午又回刘家窑。房东留下的饮水机坏了。他们家留下的每一样东西,几乎都在入住后一个月内出了问题,而且原因都是设备老化,当初验房时却个个神气活现用着顺手。虽然不需要我们负责任吧,但也着实很闹心。

    关键是我很佩服他们家的东西,寿命终止的如此恰到好处。想起了一个古老的冷笑话,说一个人去市场买乌龟,卖乌龟的人说这王八能活100岁。这人兴高采烈买回家,第二天乌龟死了,拿去找卖家,卖家说,今天正是乌龟的100岁生日啊。

    联系了一家纯净水站,订了30桶水,送一台机,总算解决了这个问题。

    所以饮水机这东西其实是很廉价的,不用买太好的,大多数水站都是买水送机。

    出来住,还是挺锻炼人的,至少很锻炼我,现在这个家里的一切电器和基础设施,我差不多都知道出什么毛病应该找谁修,小毛病自己胡乱敲打敲打就能让它运转。本来基本是不会做饭的,练了几天也终于能让自己吃饱了。

    和57说过,我现在俨然就是一家庭妇女,还是思嘉丽型的。。。

    今日璐不上班,来了兴致,要学炒菜。百度后,决定做芸豆炒肉,芹菜拌花生。于是陪女王上街买菜。女王同学问卖花生的,有煮花生卖吗?我昏厥,您这是要做饭么。。。。花生都煮好了买回家,敢情您真的只放调料拌一拌。然后又买了生毛豆,1。5元一斤,一斤一大盘,顿时觉得以前在磁福特吃的毛豆太暴利了,不过,买煮毛豆用的调料竟然花了2.8,为了让这点调料充分发挥作用,我们决定吃完这斤毛豆,继续煮,煮到地老天荒。。。然后又买了一斤绿豆,准备熬汤。

    女王在百度上看到,拌花生要有花椒油。在我写日志的这个当口,女王在厨房喊:花椒油是什么东西?!

    我说,花椒,炸过的油。

    于是女王开始百度怎样炸花椒油,据说需要生姜50克,女王决定,去某理科实验室弄个天平回来。

    我看行。

    嗯,就是一些流水帐。以前非常喜欢看高木直子的绘本,《一个人住五年》,于是自己也想写这么一个“偏安南城”的系列流水帐。絮絮叨叨的,开始所谓的,新生活。